昨日清晨长春一公交车撞倒水泥桩 致一女子身亡

2015-04-22 中国吉林网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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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清晨6时20分左右,在长春市卫星路与前进大街交会处公交车库门口,一辆6路公交车从院内驶出时突然冲向门口东侧的水泥桩,而一名女子正好途经此处,被撞倒的水泥桩砸倒。
  事故发生后,尽管目击者迅速帮忙将被砸女子抬出,但女子已经没有了反应。记者随后从吉林省前卫医院了解到,该女子7时多被送到医院时已无生命体征,宣告死亡。7点50分许,女子家属将她的尸体拉走。
  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,据事发不到两个小时,现场已经恢复了平静,肇事车辆已经不在。
  事发地点只有几名工作人员和出警民警的车辆。事发地点位于卫星路与前进大街交会,车库外写着"长春公交集团"的字样。
  门前惹祸的水泥桩已经面目全非,猛烈的撞击将其撞成多个水泥碎块,旁边的铁护栏也倾倒在地面。在散落的水泥碎块下,一个女士背包的带子压在下面。据知情人士透露,这个水泥桩设在车该库大门口就是防止外人进入,门口设有自动栏杆,当栏杆升起时就可以进入该公交车库院内。
  发生事故的车辆是一辆6路公交车,而在现场的停车场内记者看到许多其他路线的公交车以及旅游巴士。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起车祸的发生呢?事发女子情况如何?
  昨日,记者首先来到该公交车库内了解情况,现场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,他们也不知道具体情况。随后记者来到长春公交集团南通公司了解情况,该公司工作人员也说领导不在,拒不透露任何情况。
 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长春公交集团的相关领导,了解到这名女子系公交集团的职工,事发时出现在门口可能是要上班,但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意外。目前,公安、交警、公交集团等多部门正在调查这次事故的原因。
  交警》不属道路交通事故已移交公安机关
  昨日事发后,长春市公安局朝阳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出警,对于这起事故,事故科刘科长说,现在从初步的勘察中发现这次事故不是在道路上,当时发生事故的地点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公交车停车场的院内,这样就不构成道路交警事故,现在许多大型工厂、企事业单位都有自己的停车场、车辆专行道路,虽然也有这样的道路,并且有车辆通过,但在这样的地方发生事故就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。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的查证,目前,此案件已经移交给朝阳公安分局的民警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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